关于调整四川农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和利率的公告
2024-11-07 11:42:4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四川农信拟对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额度和利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额度调整相关事项
(一)调整范围
(二)调整规则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总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总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三)调整流程
1.申请时间及方式。
(1)本年度尚未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按照调整后的额度发起贷款申请。
(2)本年度已提交助学贷款申请但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以撤销申请后重新按照调整后的额度发起贷款申请。
(3)本年度已有借款合同且该合同由“首贷申请”通道发起的学生申请追加贷款额度的流程与“首贷”申请流程相同,在四川农信蜀信e手机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页面选择“首贷申请”,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
(4)本年度已有借款合同且该合同由“续贷申请”通道发起的学生申请追加贷款额度的流程与“续贷”申请流程相同,在四川农信蜀信e手机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页面选择“续贷申请”,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
学生需于2024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18:00期间登录四川农信蜀信e手机银行申请追加贷款额度并完成高校报到确认及贷款发放。追加额度的申请由经办网点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以审核结果为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则视同学生已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提高额度。
2.其他事项。
若借款学生未按上述要求完成贷款额度追加,或因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导致追加不成功的,存量贷款仍可按《通知》要求继续享受利率调整政策。
二、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一)调整范围
(二)调整规则
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助学贷款合同,原合同利率将于2024年12月21日统一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基点。
(三)调整流程
借款学生无需申请,由四川农信对符合《通知》要求的助学贷款进行利率调整。
三、温馨提示
四川农信不会以助学贷款额度和利率调整为由,收取服务费用、要求转账汇款、索取个人信息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四川农信客户服务电话028-96633咨询。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四川农信的信赖与支持!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陈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