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

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是指四川农信各行(社)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在四川省城镇范围内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能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商业用房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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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介绍

业务简述

  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是指四川农信各行(社)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在四川省城镇范围内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能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商业用房的贷款

适用对象

  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是年龄在18(含)--60周岁(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的自然人。

产品特色

  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除具备个人一手商用房贷款的所有特色优势外,还具备以下特点:

  1. 房龄不受限--您在四川农信申请二手商业用房贷款不受房龄限制,房龄超过20年的,也可在四川农信办理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

  2. 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优质安全--对在四川农信办理二手商用房贷款的买卖双方提供优质的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3. 还款方式灵活--借款人可选择委托扣款、柜面还款、四川农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ATM机等自助渠道提前预约还款或自助还款。

申请条件

  在四川农信各行(社)申请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申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售房人对所购房屋有合法处置权利,所购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 房屋产权共有的,须经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

☆准备并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的贷款偿还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公积金缴存凭证、工资帐户银行流水等;

  3.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4.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5.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

  6.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如房屋交易双方在申请贷款之前已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提供交易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等;

  7.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等);

  8. 四川农信经办行(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所购商用房市场价值的50%;商住两用房最高可达55%。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10年,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年。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的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四川农信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

服务渠道

  1.您可在四川农信各行(社)合作的房地产经纪公司门店向四川农信客户经理提交贷款申请,也可选择四川农信经办行(社)递交贷款申请。

  2.可通过四川农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ATM机等自助渠道进行贷款申请。

操作指南

  请参照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操作指南,具体情况请咨询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社)。

常见问题

  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月供金额较高,月收入不能满足银行要求怎么办?

  对于个人二手商用房贷款四川农信在计算您的收入时,不仅考虑您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还会考虑您所购商用房未来可能产生的租金收入,综合考虑您的还贷能力。

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社)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四川农信当地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