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2024-10-12 16:33:5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川农信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四川农信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二、调整规则
(一)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调整方式
(一)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四川农信将统一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线上或线下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四、申请及调整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四川农信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二)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客户自10月18日至10月24日(含)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四川农信于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三)自2024年10月25日(含)起,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继续发起定价方式转换申请,四川农信将于成功转换当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调整,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四川农信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四川农信个人手机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房贷利率调整,点击相应贷款办理利率调整或查看相关信息。
(二)线下渠道。客户可到原贷款经办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
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四川农信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转浮动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您的贷款经办行。
七、温馨提示
(一)如对此次批量调整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0日(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异议申请,四川农信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四川农信没有委托除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三)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028)96633电话咨询,或联系您的贷款经办行。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四川农信的大力支持。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陈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