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信关于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的公告
2023-10-09 20:38:5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客户: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四川农信对系统内农商银行(农信联社)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进行贷款额度和利率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一)调整范围
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助学贷款合同,原合同利率已统一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二)调整流程
借款学生无需申请,由承办银行对符合《通知》要求的贷款自动调整利率。
二、贷款额度调整相关事项
(一)调整范围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额度提高仅针对本年度申请的贷款,以前年度申请的贷款不在本次额度调整范围内。
(二)调整流程
1.申请时间及方式。
(1)本年度尚未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按照《通知》调整后的额度发起贷款申请,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高校报到确认及贷款发放。
(2)本年度已提交助学贷款申请但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以撤销申请后重新按照《通知》调整后的额度发起贷款申请,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高校报到确认及贷款发放。
(3)本年度已有借款合同且该合同由“首贷申请”通道发起的学生申请追加贷款额度的流程与“首贷”申请流程相同,在四川农信蜀信e手机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页面选择“首贷申请”,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
(4)本年度已有借款合同且该合同由“续贷申请”通道发起的学生申请追加贷款额度的流程与“续贷”申请流程相同,在四川农信蜀信e手机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页面选择“续贷申请”,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
学生需于2023年10月20日前登录四川农信蜀信e手机银行申请追加贷款额度,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高校报到确认及贷款发放。学生追加申请由经办网点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以审核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视同已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提高额度。
2.申请规则。借款学生追加额度后,本年度贷款总额度不超过《通知》要求,即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3.其他事项。若借款学生未按上述要求完成贷款额度追加,或因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导致追加不成功的,存量贷款仍可按《通知》要求继续享受利率调整政策。
三、温馨提示
四川农信不会以贷款额度和利率调整为由,收取服务费用、要求转账汇款、索取个人信息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四川农信客户服务电话028-96633咨询。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四川农信的信赖与支持!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3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王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