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法人经营贷款
2015-09-19 11:19: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小企业法人经营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小企业经营资金不足,在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借款人可以多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小企业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贷款对象
区域内合法经营的小企业,包括各类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私营经济组织。本办法中所称借款人仅指对公小企业客户,不包括自然人客户。
担保方式
小企业法人经营贷款应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贷款额度、期限
小企业法人经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人在循环借款合同规定额度内可以分次循环使用随时归还,已归还额度可以再次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循环借款合同规定的最高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循环借款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物的剩余使用年限。
申请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需要具有特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且年检合格.
2、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机构信用代码证。
4、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及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5、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6、在联社经办机构开立基本存款户或一般存款户,与贷款人签订同意从其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
7、信用等级测评原则上在在“A”级(含)及以上。
8、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业务介绍供参考,详细办理流程以营业网点要求为准!
责任编辑: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