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制造商供应链贷款
2015-09-19 11:24:0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小企业制造商供应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用于履行与优质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等所签订订单、合同义务而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与优质购货方签订购销合同的小企业法人客户。
贷款用途
用于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周转需求。
担保方式
小企业制造商供应链贷款一般采取信用方式。以购销合同结算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但必须追加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对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如贷款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
贷款额度、期限
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含),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购销合同总标的60%,且贷款额度加上购货方预付款不得大于或等于购销合同标的额。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申请基本条件
1、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需要提供特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连续经营2年以上(含),与优质购货方合作在1年以上(含)。
3、已与优质购货方签订了真实合法的购销合同,具备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4、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和恶意拖欠及违法、违纪行为。
5、在贷款经办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将此账户作为合同结算回款的唯一账户,与贷款人签订同意从其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
6、信用等级测评原则上在“A”级(含)及以上。
7、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不良记录。
8、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业务介绍供参考,详细办理流程以营业网点要求为准!
责任编辑:曾超